1.光化學第一定律
只有被體系內分子吸收的光,才能有效地引起該體系的分子發生光化學反應,此定律雖然是定性的,但卻是近代光化學的重要基礎。該定律在1818年由Grotthus和Draper提出,故又稱為Grotthus-Draper定律.
2.光化學第二定律
在初級過程中,一個被吸收的光子只活化一個分子.該定律在1908~1912年由Einstein和Stark提出,故又稱為 Einstein-Stark定律.
3.Beer-Lambert定律
平行的單色光通過濃度為c,長度為d的均勻介質時,未被吸收的透射光強度It與入射光強度I0之間的關系為(e為摩爾消光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