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基礎狀態:受試者進普通飲食,采血前臥床過夜或臥位1.5~2h后再采血,以EDTA-Na2抗凝。
②激發狀態(速尿+立位):在基礎狀態下采血后,給受試者注射呋塞米(速尿),按0.7mg/kg體重比例,最大劑量不超過50mg,保持立位,活動2h(暫禁食、禁水),2h后采血,抗凝劑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