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結晶有如下幾條規律:
(1)如果金屬預先承受的變形程度小于某個臨界值時,在退火過程中不發生再結晶。
(2) 再結晶后晶粒的尺寸同變形程度和原始晶粒大小有很大關系。原始晶粒越小,越能促進晶核的生成,使再結晶晶粒變細。變形程度越大,則經再結晶后新晶粒尺寸越小,分布也越均勻。
(3)再結晶溫度隨變形程度和退火時間的增加而降低。
(4)對較大的變形量而言,該金屬在高溫下停留時間長,則會產生粗大的再結晶晶粒,發生晶粒長大過程,甚至可能形成少量的大晶組織,發生二次再結晶。
(5)新晶粒是通過“吞并”其周圍變形晶粒而長大的,被吞并的晶粒與形成新晶粒時的晶核之間的點陣取向必須有一定的位相差,否則會因二者間不能發生晶界的遷移以實現相互的結合。
(6)初次再結晶完成后,繼續加熱會使晶粒進一步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