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體和溶血素的滴定。
①取補體1ml,加BBS 9ml,依次稀釋成1:20,1:30,1:40,1:50,1:60,1:80,1:100,1:200,1:400,同時取50%的溶血素0.2ml,加BBS 9.8ml,即為1:100的溶血素,然后繼續稀釋成1:800,1:1600,1:3200,1:6400。
②采取方陣排列試管,縱行各管加不同濃度的補體0.1ml,橫排各管加溶血素0.1ml(皆應從最高稀釋度加起)混勻后,各管加BBS 0.2ml,補體和溶血素對照管各加BBS0.3ml,最后在各管中加2%羊紅細胞0.1ml。各管總量為0.5ml,搖勻,放37℃水箱中30min,觀察結果。
以完全溶血的補體和溶血素最高稀釋度為各自的單位。溶血素1:3200為一個溶血素單位,補體1:80為一個補體單位。在實際應用時,溶血素用2u(3200÷2=1600),補體用2.5u(80÷2.5=32)。
(2)正式試驗:
①用V型微量反應板操作,每份標本作一個試驗孔,一個血清對照孔。各孔內先加BBS 0.025ml。
②用稀釋棒蘸取血清(0.025ml)加入第一孔,旋轉后移入第二孔,共八孔,如此可得1:2~1:256稀釋。
③加入各試劑:
(3)結果判斷:凡對照組各管的結果應符合以下情況,否則應重做。
補體對照管:2.5u=0,1u=0~±,0.5u=3~4。羊紅細胞對照管:4。抗體對照管:0。陰性對照管;1:2~1:256=0。陽性對照管:同一份陽性血清,每次結果應一致。
當各測定管反應最強一管仍為±報告可疑,1~4報告陽性。如測定管和血清對照管均抗補體,全部測定管皆為0,報告陰性。
檢查抗體的方法與檢查抗原的方法一樣,只是改用4個單位已知抗原,藉以測定被檢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