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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4-07-24 19:55 原文鏈接: 酰氨咪唑的藥物相互作用

      1.酰氨咪唑與氯磺丙脲、氯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壓素、賴氨加壓素、垂體后葉素、加壓素等合用時,可加強抗利尿作用。

      2.洛沙平、馬普替林、噻噸類、三環類抗抑郁藥、紅霉素、竹桃霉素、異煙肼、維拉帕米、地爾硫,右丙氧芬、維洛沙嗪、氟西汀、西咪替丁、乙酰唑胺、達那唑、地昔帕明等藥可提高酰氨咪唑的血藥濃度,出現毒性反應。

      3.與對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單次超量或長期大量使用)時,可增加肝臟中毒的危險,并使對乙酰氨基酚的療效降低。

      4.與腺苷合用,可增加心臟傳導阻滯程度。

      5.與碳酸酐酶抑制藥合用時,出現骨質疏松的危險性增加,故出現早期癥狀時應立即停用碳酸酐酶抑制藥,必要時給予相應的治療。

      6.與鋰鹽,甲氧氯普氯普胺,或與精神安定藥(如氟哌啶醇、硫利達嗪)合用,能增加神經系統的副作用。

      7.與香豆素類抗凝藥、雌激素、含雌激素的避孕藥、環孢素、洋地黃類(地高辛除外),多西環素、左甲狀腺素或奎尼丁等合用時,可使后者藥效降低。

      8.酰氨咪唑可以降低諾米芬辛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

      9.鋰劑可以降低酰氨咪唑的抗利尿作用。

      10.與口服避孕藥合用,可發生陰道大出血及避孕失敗。

      11.與某些利尿藥合用(如氫氯塞嗪、速尿)可引起低鈉血癥。

      12.酰氨咪唑對非除極肌松劑(如泮庫銨)有拮抗作用。

      13.與單胺氧化化酶(MAO)抑制藥合用時,可引起高熱或(和)高血壓危象、嚴重驚厥甚至死亡,兩藥應用時應至少間隔14天。當酰氨咪唑作為抗驚厥藥時,MAO抑制藥可以改變癲癇發作的類型。

      14.可降低酒精的耐受性。

      15.葡萄柚汁可使酰氨咪唑血藥濃度峰值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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