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要有足夠的休息和睡眠。同時改善營養狀況也很重要。積極補充營養,給予可口、易消化、富于營養的食物。營養狀況較差的可補給魚肝油,維生素B、C等。貧血的可給鐵劑、維生素B12、葉酸等。嚴重貧血的患者可間斷輸血,每周1~2次,每次100~200ml。肝功能不好的需進行保肝治療。合并感染的可給廣譜抗生素,或根據藥物敏感試驗給敏感藥物。
1.局部制動
病情較重者可采用頸托、支架或石膏保護。病情較重或已發生截癱者,應絕對臥床。必要時還可行枕頜帶牽引或顱骨牽引。枕頜帶牽引適用于小兒及病期較短、肌力較弱的患者,牽引重量為1-2kg。成年人可用5kg重量,兒童酌減,畸形糾正后可使用2kg維持。
2.抗結核藥物治療
抗結核藥物的應用在頸椎結核治療中起重要作用,可提高療效,促進病變的愈合。目前常用的一線藥物有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和鏈霉素。二線藥物包括丁胺卡那霉素、卷須霉素、卡那霉素、環絲氨酸、乙硫異煙胺和對氨柳酸等。
(1)異煙肼(INH) 具有最強的早期殺菌作用,預防藥物產生耐藥性最好。口服吸收快,易滲入胸腔、腹腔,腦脊液和關節液中,且能滲入細胞內,故亦能殺滅細胞內的結核桿菌。
(2)利福平(RFP) 利福平對結核病的治療效果較好。利福平有肝功能損害,胃腸道反應,皮膚反應,流感樣反應等副作用。故肝功能有嚴重損害及膽道有梗阻的患者忌用,老年人、兒童、營養不良者慎用。
(3)吡嗪酰胺(PZA) 具有對酸性環境中細胞內結核菌群的特殊的滅菌作用。PZA和RFP聯合則具有最強的滅菌作用。中毒作用為肝功能損害,并能引起關節疼痛。
(4)乙胺下醇(EMB) 抗結核作用較強,可彌漫到人體各組織中。副作用有視力障礙。當早期出現色覺障礙時即應停藥。
(5)鏈霉素(SM) 屬抑菌藥,僅對細胞外的結核桿菌有殺滅作用。長期服用可有聽神經損害和腎功能損害,注意定期檢查腎功能。
抗結核藥物的使用原則是早期、足量、聯合、規律用藥,有人研究表明:INH、RFP和PZA三藥聯合使用能發揮各自作用和協同作用。療程一般為6~9個月。用藥期間注意觀察毒副反應。